查看原文
其他

广州华商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华商学生处 华商e学工 2023-03-02


各学院: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树立先进典型,凝聚榜样力量,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。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》规定,现就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01

评选程序及要求

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按照程序进行。(一)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学工负责人任组长,毕业班辅导员及其他辅导员任组员。(二)评选程序1.本人申请。学生需提供以下四项材料到所在学院,要求如下:(1)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(附件2);(2)优秀生一等奖奖状(复印件);(3)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或聘书(复印件);(4)学业成绩单(复印件)。2.学院评审。申报材料须经学院评审、规范公示、择优上报等环节,要求如下:(1)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开会评审, 按照学生处的分配名额确定人选,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。(2)上报名单须在学院网站、宣传栏以及各毕业班QQ或微信群公示3个自然日。(3)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名单(按照推荐人选的优秀程度排序):学生申请材料(纸质版)、学院《优秀毕业生评选报送汇总表》(附件3,含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,并盖学院章)。3.学生处评审。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小组评审,通过名单在学生处网站、宣传栏等载体公示3个自然日后,报学校批准。


02

评选范围和要求

参评学生在校期间没有补考重修记录,关心班集体、关心同学,积极升学就业,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》【学生手册(2021版)】。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在离校前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的, 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。


03

评选时间及公示

(一)各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:2022年5月16日至5月26日(含公示期3天),并于5月26日下午17:00前向学生处马老师报送材料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(二)学生处审核及公示时间:2022年5月26日-6月3日(含公示期3天)。


04

表彰及奖励办法

对评选出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,查看官网通知及附件



编辑 | 学生处

初审 | 谢钶钡

复审 | 谢嘉希

终审 | 许娜

欢迎投稿 | gzhsxyxsc@163.com

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工作部


会计学院 | 学生工作风采展

四会讲座预告 | 初心不忘,以青春赴理想;做你自己,一切都会是你喜欢的样子

走路就能赚钱?快来看啊!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